回老家時,有兩個同鄉年年雷打不動地蹭我們的車。一直沒收費,但無意中偷聽到他倆的對話后,果斷每人收取500,愛坐不坐。

這件事印象特別深刻。前些年,每年過節回婆家,都會捎著兩個同鄉,這兩個人和我們在同一座城市工作,每次到了放假的時候,他們就會提前打招呼:佳佳,回老家吧?回去的話捎著我們哈。

我本來想拒絕,誰都知道這是一件出力不討好的事,萬一途中有個閃失,那就成了我們的責任了。

但是老公是個老好人,說都是一個村的,低頭不見抬頭見,不好意思拒絕。

老公都不好意思拒絕,那我還能說什么,所以那幾年,這兩個同鄉年年蹭我家的車回家,還是免費的,我們不好意思要,他們也好意思不給。

就這樣蹭了兩年的車。有一次去服務區休息,這兩個同學說要去衛生間,老公說:你們去吧,我在車上等你們。

于是,那兩個人去了衛生間。

后來老公說也想去,這一去,聽到了兩個人的對話。

大約過了五分鐘,老公回來了,臉色鐵青,我問他發生了什么事?老公氣乎乎地說:我拿他倆當老鄉,年年免費捎他們,他們卻拿我當冤大頭。

原來,老公在衛生間門口,聽到老鄉A說:咱們這幾年,總是坐人家的車回家,省力好幾千元,這次回家后,咱們是不是該意思意思,給人家點油費。

老鄉B回答:你傻啊!他又沒向咱們要,再說他們自己也是回家,順道捎著咱們,又不費多少油,不用給。

老鄉A說:也是啊!就像放羊,一只也是放,一群也是放。

老公聽到這里,氣得渾身哆嗦。

沒想到自己顧及同鄉情分,自己的善心卻被當成了理所當然。

聽完老公的話,我也很生氣,這一連兩年,每次節假日,這兩個人都會理直氣壯地蹭著我家的車。

格外讓人反感的是:這兩位老鄉,在蹭我家車的同時,還蹭著我家的零食和飲料。我喜歡在車上備一些零食,飲料等等,這兩個人不但自己不買,還總是吃我的,吃完了零食,再向我要飲料喝。

當時也沒有在意,反以買的也挺多,一起吃嘛!都是老鄉何必計較。

但是后來發現這兩個人越來越過fen,每次幾乎把我買的零食全部吃完。

有一次,我對他們說:你們兩個大男人,還真好意思蹭我的零食吃啊,為什么自己不買?

其中一個老鄉說:男人有幾個愛吃零食的,不喜歡吃就不喜歡買。

不喜歡吃我也沒見你們少吃;我生氣地反駁他。

我老公只顧開車,我坐在副駕,這兩個人坐在后座,那時還沒有孩子,所以后座就成了這兩個人的世界;一路上又吃又喝,把后座造得不像樣。

回到家后,兩個人把包一背,連個謝謝都不說就走了;等返程時,這倆人又大包小包的拿一堆土特產,把后備箱占了一大半,有時候我家自己的東西都裝不下;老公又是個好面子的爛好人,裝不下就不拿了。

自己的東西不拿,人家可是一樣沒少拿,到達目的地后,還得挨個把他們送到宿舍。

如果不是老公無意中聽到了這兩個人的對話,這種情況不知要持續多久。

老公這個老好人,聽到這兩個人蹭車蹭得理直氣壯,不僅沒有感恩之心,還覺得是應該的,這可把身為老好人的老公難過壞了。

光難過沒有用,還是張不開嘴拒絕。我想老公開不了口,那就由我來吧!

在那次返程的車上,我毫不客氣地對那兩個人說:你們兩個人坐我家的車,坐了也有兩年多了吧?光車費也得省個兩千多了,我們這回一次家,連加油帶過高速公路費,來回一趟就得一千多。

我還沒說完,老鄉A說:你啥意思啊?是想讓我們出油費還是高速公路費?

我說:這樣,你倆一人給我五百,油費過路費都包括在內了。

老鄉B接著就不愿意了:500這么多,你這一趟來回才1000多點,就向我們倆要500,合著你想讓我們承包全部費用啊!500太多了。

這時,老公的臉白一陣,黑一陣,我也是被氣得不輕,你們不講理,那我也沒必要和你們講理了。

我接著說:你們不算算,這幾年免費坐我們的車,加起來幾千不止了吧!現在向你們要500多嗎?

老鄉B說:你怎么那么計較?難道連一點同鄉情誼都不講?

我說:講了,前兩年講了老鄉情誼沒要一分費用,可是現在想親兄弟明算賬。

老鄉A接過話來:500太多,這樣佳佳,我們一人給200行不行?算是油費,一個200也夠了,至于高速公路費,我覺得不應該拿。

看到這兩個人斤斤計較的樣子,我也懶得再和他們爭了,200就200吧,只是以后再想蹭我家的車,是不可能的了。

從那以后,和這兩個人就鮮有往來。平時也是這樣,只有坐我家車的時候才能想起我們來,不坐車時連個人影不見,像陌生人一樣。

又到了那一年的中秋節,這兩個人出現了。

上次向他們要500沒給,給了200,我以為他們以后不打算再蹭我家車了,結果人家壓根沒當回事,心理素質特別強大。

中秋節前一天,其中一人又打電話過來:

佳佳,中秋節放假幾天啊?你們打算幾號回家?

我不客氣地說:不知道呢,有可能不回去了,就在這里過節。

那個老鄉失望地說:啊?你們不回去了啊?那我們得坐公共汽車回去,來回倒車太麻煩了。

我說:那你們就去坐公共汽車吧!得提前去買票,要不然過節車票緊張,買不到票回不了家就可惜了。

聽我這么說,對方還是不si心:你們時不回家?

我說是啊,百分之八十是不回去了,就是回去,車上也裝滿了,載不了更多人了。

聰明人應該很明白我的意思了,就是不想再讓他們蹭我們的車。

結果就是那年中秋節,我和老公獨自開車回了家,后座上放著我愛吃的零食和飲料,累了后我還能在后座睡一覺,沒有人搶我的零食,也沒人占我的后座,美得很。

老公要是累了,就換我開,然后他在后座休息一會,不像以前,讓這兩個人替換開會車,明明會開,可誰也不肯開,就說不是自己的車不敢開。

因為都是一個村的,回到家后肯定能碰到啊!

那兩個人看到我和老公回家了,便質問我們:不是說不回來嗎,害我們倒了三次車,拿的東西又多,公共汽車上人又多又擠,好不容易才到家。

我一看,這要是返程肯定還想蹭我家的車。

于是,還沒到返程的時間,我倆提前一天回來了,沒等他們倆,有本事就去坐公共汽車吧!

再后來,我們有了孩子,車上就坐不下多余的人了,也就再也沒讓別人蹭過我家的車。

題主的問題是:坐親戚的車,1700公里收我300元油費,我當時就懵了,怎么辦?

我想說的是你懵什么?是覺得要的少了,還是覺得親戚不該要?這種情況,親戚愿意帶你們就不錯了,懂道理的人不會讓親戚開口要,而是主動給。

無論什么關系都要有尺度,掌握好邊界感。有一句話說得好,親兄弟明算賬,意思就是說連親兄弟,都要把賬算清楚,以免以后引起不必要的麻煩。

在我看來,1700公里,親戚只向你要300塊油費,已經是親情價了,這么遠的路程,你自己坐車回去,也不止這個數字了。

不方便不說,親戚們載你,讓你搭順風車,從法律法規上講是不允許的。

《民法典》實行以后,不要隨便讓別人搭乘自己的順風車,因為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很有可能要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

有一種情況是,如果發生了交通事故,導致搭乘人受傷,駕駛人又對這次交通事故負有責任,他應該承擔責任。不過因為是由于自己的好意而導致搭乘人受傷,所以可以減輕賠償責任。

還有一種情況,假如發生了交通事故,造成搭乘人受到傷害,但是責任完全在對方駕駛人,那么本車駕駛人就不用承擔責任,由對方駕駛人承擔全部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