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服務給孩子買房子,房產證加孩子名字有影響嗎
作為父母來說,一生的奮斗都是為了下一代。小時候不僅擔心吃不飽、穿不暖,為了不讓自己的孩子輸在起跑線上,花高價買學區(qū)房、學位房,為小孩的前途計劃、打算、鋪路。條件好的還單獨給自己的小孩買了房,保證他未來的生活質量不受影響,經濟不怎么寬松的在自己的房產證上添加孩子的名字或者將房子提前轉贈予孩子。對于中國父母來說,真的操碎了心,生怕給的不夠多,讓孩子受委屈。
不過,這種在房產證上添加名字、提前轉贈或者給還未成年時買的房,處理不好可能會給自己帶來很多不愉快。我之前寫過一篇名為《房產證上加名,是好還是壞,看了就知道》的文章,講到在房產證上加名可能會帶來諸多的不利,在此我不在重敘,大家有空可以去翻閱,看看有哪些不利因素。今天,我主要講的是給子女買了房子或者在房產證上加名字,子女長大后結了婚,想要再購房子,如何避免交高額的房產稅;或者結婚后,出現(xiàn)意外情況,子女先于父母過世,父母給子女買的房產不被子女的配偶分割繼承。要避免這一系列問題,添加名字后一定要做好以下兩點,請繼續(xù)往瀏覽。
一: 公證
房產證上加名之后,可以去公證機關做公證,約定子女未成年時候和父母的共有房產(或父母出資給子女購買的房產),在父母生前,權益歸父母所屬,父母可未經子女同意,有權對房產做任何的處置。這對父母來說有何保障呢?
1: 如果子女成年后結了婚,父母老了,子女不贍養(yǎng),那房產權屬歸父母,父母可對房產自由處置,子女拿不走。
2: 子女成年結婚后,若發(fā)生意外先于父母過世,那么子女的配偶也無權分割遺產繼承,房產還是你的,不用擔心房產會被子女的配偶分割一半。
我們都知道,在婚后出現(xiàn)意外不幸離世,其配偶、孩子、父母同為首位順序繼承人,有權繼承逝者的全部財產,包括婚前部分。也就是說,子女在未成年時期和父母的共有房產(或者父母買給子女的房產),也將作為遺產被分割繼承。但你做公證之后,房產權屬歸于你,子女的配偶對房產無權分割,一分也拿不走。
二: 變更房產份額
可到房產交易中心做份額變更,減少子女名下的房產份額,最低可變更為1%。變更份額有兩點好處:
1: 就像上面所說,如果子女結婚后遭到意外先于父母過世,那么子女的配偶對房產的繼承最多也就是1%,大的份額還在自己的手里,對自己的晚年生活多了一點保障。
2: 如果子女婚后想要獨自購房,需要計算房產稅的時候,計稅量也是有限的。
比如:以一家三口為計,現(xiàn)在共有兩套房,共180㎡,若沒劃分份額的話,平均每人已有60㎡了。子女長大婚后想要獨自再購房,最多只能買120㎡。因為,按目前上海市房產稅免征面積180㎡為算,120㎡+60㎡剛好在免征范圍內,想要多買就得付高昂的房產稅了。但子女和父母共有的房產,子女只占1%的話,子女成年婚后還可以購買180㎡,加上與父母共有的1%,雖然總產權超過了免征面積的180㎡,但多出的1%稅費不高,可以減少子女的負擔。
所以,當我們在打算給子女購房或者在房產證上添加名字時,要做好預先的規(guī)劃,若未來按我們預設的發(fā)展為最好,若相反,我們也不會無計可施,到最后落得一個凄慘的晚年。
以上是個人的經驗,希望能幫到有需要的朋友。有喜歡的朋友請加關注、收藏、轉發(fā)、分享,對于有關房產問題不懂的,可以評論區(qū)留言或者私信于我,我會盡我所能為大家解答,感謝大家一路的支持。若諸位有更好的經驗請在評論區(qū)分享出來,大家共同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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