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跟外公拍寫真被造謠老夫少妻(現在的網絡真的太假)
《漂姐說》:僅憑幾張圖片一個帖子就讓人社死的境況再次出現,只是,這次受害者是個年輕女孩,也熟悉網絡,在第一時間找到了造謠者,才幸免被網暴被社死。網絡不是法外之地,《漂姐說》在第一時間請教了著名知識產權律師陳斌寅,今后,如你也遇到類似事情,你可以用法律保護自己,并讓造謠者得到應有的懲罰。
11月21日,一名博主發文稱,2023年12月,她在某網絡平臺發布了一篇帖子,上傳了外公到上海看她時,兩人拍攝的游玩和紀念照片。然而,最近她卻被告知,其中的圖片被一個名為“飛哥在東莞”的賬號造謠,說自己和外公是老夫少妻——“73歲東莞清溪鎮企業家豪娶29歲廣西大美女,88W禮金+一套80W二房公寓+豪車一臺。”
這謠言造得有圖有真相,迅速在網絡世界傳開。當博主被親朋好友都告知她這一消息時,整個人都驚呆了。她表示“內心的委屈和憤怒無法真的用言語表達”。而事實是她只是想讓得了癌癥的外公老得慢點。
她迅速聯系了這位在今日頭條上發布信息的造謠者,起先造謠者并未回應女博主。在事情發酵以后,他迅速改了名字,并刪除了帖子。但他發布的相關信息依然明晃晃地在互聯網的各大平臺上肆意流傳。
造謠一張圖,辟謠跑斷腿。
女博主的遭遇像極了去年娶個快遞就被造謠是出軌的杭州吳女士。未婚未育卻被造謠婚內出軌的吳女士為了維權,不僅丟了工作,還遭遇了網暴,并被診斷出“抑郁狀態”。
事件引發巨大的輿情之后引起高層關注,2023年4月30日,事件發生10個月之后,拍攝視頻的便利店店主郎某以及傳播謠言的何某因誹謗罪而被判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這個案件也入選了最高人民檢察院2023十大法律監督案件。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在網絡上辱罵、誹謗他人與現實中一樣,都要承擔法律責任,都有可能構成犯罪,承擔刑事責任。
著名知識產權律師陳斌寅指出,遇上這樣的情況,普通人一定是可以維權的,維權的基礎就是名譽權或個人隱私。維權的對象主要是發帖主體,但如果平臺在帖子傳播過程當中起到推波助瀾作用或知道可能侵害個體權益,卻又不采取果斷行動防止負面效果擴大的話,那么平臺也可能被列為被告。
具體到可以采取的步驟包括:
1.保全網帖;
2.向平臺發送警告信或律師函要求停止侵權,并披露發帖人信息;
3.掌握具體發帖人信息后提起訴訟。
無論是吳女士,還是這位名叫Niki君的女博主,不僅是自己的名譽權受到了侵害,個人信息方面的相關權利也遭到了侵害——造謠者擅自使用她們的行動軌跡,并添油加酷地進行隨意發揮,借助互聯網的威力無限放大了對個人私權利的侵害。
具體到本案,原告可以是女博主,也可以是她的外公,抑或是兩個人一起。“飛哥在東莞”的行為嚴重侵犯了當事博主的名譽權,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網絡侵權訴訟,要求其刪除所有侵權內容,向受害人道歉并主張精神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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