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平等的社會還存在嗎?為什么現在都是女權社會?
“由于社會性別平等意識不足,女性就業歧視普遍存在、生育保險制度不完善且普惠托育服務缺乏,影響了生育支持政策效果。”
10月14日,中國人口與發展研究中心微信公眾號刊發的一篇文章中,研究員劉冬梅等人建議,在充分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強化社會性別平等意識的基礎上,消除女性就業障礙,完善生育保險制度,大力發展普惠托育服務,緩解女性工作-家庭沖突,提升生育支持政策效果。
對于當前我國生育支持政策面臨的挑戰,文章指出,一是潛在的生育行為成為女性求職的重要隱形門檻。處于生育旺盛期女性同時也正處于求職和職業上升的最佳時期。隨著三孩生育政策的實施,如果用人單位錄用女性,其潛在假設就是需要給予更長的產假及承擔更多的假期用工成本。為減少用工成本,用人單位往往將女性婚育情況作為入職的重要隱形門檻。在招錄人員時,優先錄用未來幾年沒有生育計劃的女性。已婚未育及打算生育二孩、三孩的女性求職備受冷落。就業歧視抑制了女性生育意愿。
二是女職工工資收入和職業發展會因生育受到影響。2023年全國生育抽樣調查顯示,34.3%的女職工產假工資比生育前下降,其中降幅超過一半的達42.9%。約1/10女職工因生育調整了工作崗位,其中28.6%認為對職業發展有很大或較大負面影響。部分女性甚至會因懷孕生育被迫離開工作崗位。據2023年《城市家庭3歲以下嬰幼兒托育服務需求調研報告》,12%的女性因為照顧孩子放棄工作成為全職媽媽。不僅個人職業發展空間嚴重受阻,甚至會影響部分全職媽媽年老后的養老金收入導致老年貧困。這使得女性生育意愿受到壓制,進而影響到社會整體生育水平。
為此,學者們呼吁,發揮政府主導作用,減少女性就業歧視。
一是各級政府常設協調機構,加強生育支持政策協同與性別歧視監管。生育支持政策涉及衛生健康、發展改革、財政、教育、醫療保障、人社、住建、公安、民政等多個部門。為了更好地協調不同部門間生育支持政策的制定與落實,形成協同推進、共同發力的合力效果,在國務院建立優化生育政策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基礎上,各級地方政府常設生育支持政策協調機構,同時注重提升協調機構領導及相關工作人員的社會性別意識,為各項生育支持政策的落實與協同奠定組織基礎。注重發揮婦聯、工會、計生協等群團組織力量,加強反就業歧視宣傳,鼓勵育兒責任家庭共擔,營造生育友好社會環境。
各部門依職責加大勞動力市場性別歧視監管力度,進一步落實《關于進一步規范招聘行為促進婦女就業的通知》,規范單位用工行為。運用財政支持、稅收減免、貸款利率降低、擴大企業品牌效應等手段,激勵用人單位保障女性合法權益,營造生育友好工作場所。
二是加強對生育期女性就業支持,促進女性職業發展。完善生育相關法律法規,提升男女共擔家庭育兒責任和能力,加大男性育兒假的落實力度。通過提供特定公共服務工作崗位、幫助有意愿的全職媽媽開展托育服務、鼓勵有條件單位實行彈性工作制等措施,加強對生育期女性就業支持,促進女性職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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